年的某天,9岁的慧慧(化名)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了李某经营的游乐场玩充气蹦床。在玩乐时,慧慧不慎摔倒,把牙齿磕掉,事后慧慧家长找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谈妥,于是把李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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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法官初步了解了双方的想法,双方就责任认定及赔偿数额有分歧,但都有调解的意向,于是立案庭便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
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告知双方诉前调解时间短、效率高的优势,并为当事人预留调解思考期限。
调解中,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于年7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慧慧损失3万元。
本案中
游乐场作为面向儿童开放的经营性游乐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对游乐场所进行管理巡视,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依法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事发时慧慧年仅9岁,自我保护、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较低,而其监护人在事发时未尽到看护义务,未对孩子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亦负有一定责任。
警示!儿童游乐场安全事故频发
#5岁孩子头朝下翻出玩具球池,尺骨和桡骨全部骨折
年10月,张先生带着自己不满5岁的孩子到一家室内儿童游乐场玩,不料孩子从一个装满玩具球的池子往外爬,头朝下翻了出去,孩子的尺骨和桡骨全部骨折。
#8岁儿童滑倒跌落,致手臂骨折、神经损伤
年8月,小刘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游乐园游玩,在游乐园告知家长不需陪同的情形下,小刘进入场内玩耍,玩攀爬项目时小刘不慎滑倒跌落,最终诊断为右侧肱骨髁上骨折、右侧上臂正中、尺神经损伤。
谨记以下几点
#游乐场经营者、管理者:
作为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游玩的乐园,经营者或管理者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特别严格的标准,履行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游玩区域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制止不当的危险行为。
#家长:
虽然游乐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并非无限的,不能苛求其对所有游玩的孩童提供完全的看护义务,所以家长也应当履行相应的监护责任。家长在选择游乐场所时,应尽量选择规范的经营场所,在游玩时,家长应随时陪护,避免发生意外。同时,在保护自己孩子人身安全的同时更应该遵守游乐场规定,规范行为,避免因无意或者过失行为给其他孩童造成伤害。
原标题:《警惕!嵩明9岁女童玩充气蹦床竟把牙磕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