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31日,张某华与x医院签署《病理穿刺知情同意书》和《xx医院知情同意书》后,于下午15时手术,当日张某华出现右上肢麻木、无力,伴抬举受限,说话时右侧口唇偏斜的症状。
出院诊断为:颈部淋巴结消融术后、右侧腋神经、肌皮神经热灼伤恢复期、右上臂浅Ⅱ度烫伤恢复期。张某华在x医院治疗期间,支出医疗费用.8元。
年6月23日至年7月1日,张某华在x大学x医院住院治疗8天。年6月18日至同年7月12日期间,张某华在x大学x医院支付门诊医疗费.43元(含病历复印费15元)及住院费用.53元(含x医院预交的元),共计.96元。
x医院于年6月18日为张某华在x大学x医院支付门诊医疗费.57元,于年6月23日为张某华预交x大学x医院的住院费元,该元包含在张某华主张的住院费中。即,x医院为张某华共计支付医疗费用.57元。
另,张某华主张其于年6月24日、7月12日,在xa大药房支付医药费.9元;于年6月3日在l诊所支付医疗费52元;于年1月13日在xy医院支付医疗费元;
于年7月5日、年7月6日、年7月13日、年7月18日在x卫生室支付医疗费40元、元、50元、元;于年7月7日在x区支付药费29.8元;于年6月24日在药店购药支付元、.9元;于年7月12日在药店购药支付元。
张某华因甲状腺骨髓样癌术后需长期吃靶向药物,但因副作用大,遂从网上查到x医院,并添加x医院工作人员罗某